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城市河道建设管理中心)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主要河道、水库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道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通市水政监察支队
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在长江非法采砂的行为;按市防汛指挥部指令,组织开展全市主干河道的防洪清障工作,并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全市重大水事案件的查处,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指导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南通市供排水管理站
收取水费,为水利工程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障。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供(排)水工程固定资产的经营管理和供(排)水工程水费的收取、使用与管理,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排)水成本的核算工作。
南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南通市城市规划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负责南通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水资源管理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负责征收南通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水资源费,实施地下水规范化管理;负责市区企事业单位的先进节水技术、器具、节水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水平衡测试;负责南通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凿井管理和地下水回灌,制定地下水、地表水优化配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地质环境灾害的防治工作。
南通市九圩港闸管理所
为防洪抗旱、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提供保障。承担为市区及其部分县(市)农田提供引江灌溉水源和排涝任务;执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水利局的水情调度指令及时引排水;按照水闸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科学管理和正确运行;负责水闸工程主体及管理区范围的管理。
南通市节制闸管理所
南通市节制闸管理所是一座以农田引江灌溉,农田排涝为主要职能,兼顾航运、改善水环境用水为辅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每年引排水潮次在340潮左右,因排水量约10亿立方米。灌溉范围涵盖南通市区、通州、海门、启东、等地,面积约273万亩,排涝范围有南通市区,通州、海门等部分地区,面积约64亩。管理所以管好闸,用好闸为具体目标,以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水利保障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
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
负责5座闸站(任港闸站、幸福河闸站、郭里头闸站、兴石河闸站、陆洪闸站)、7座水闸(小姚港闸、海港北闸、通甲闸、西被新闸、营船港北闸、界港闸、南通大学闸)、2座涵洞(星明界河涵洞、青龙横河涵洞)的运行管理和管理区域的日常管护工作,为城市防洪抗灾、改善市区水环境提供保障;负责海港引河的管护保洁工作;负责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保管工作。
南通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通海闸管理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指令,制定并组织实施工程管理发展规划和计划;根据上级调度指令做好新江海河闸、营船港闸、双桥套闸引水和排涝控制运用,切实做好防汛防旱和抗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工程检查、观测,掌握工程状态和变化情况,制订工程养护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安全、设备运行安全;做好过闸船只的安全通航和过闸费征收工作;做好通启运河、新江海河部分河道的管护,负责闸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