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作为工业领域的主要动力源,是工业生产中的能耗大户。为响应和贯彻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一直以来,压缩机行业都将产品的能耗值作为产品考核的重点,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除产品本身的性能外,压缩机系统的优化与运行、气体传送过程的压力损失和泄漏以及各用气点压力和流量的合理设置,才是影响整个系统能源消耗的关键之所在。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压缩空气—能效—评估》(GB/T 38182-2019)。
标准计划
2017年5月23日,国家标准计划《压缩空气—能效—评估》(20170375-T-604)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TC145(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阶段
计划下达后,即成立了由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翻译了拟采用的国际标准ISO 11011:2013,并以此编写了标准的初稿。2017年7月月,在广东佛山召开的压缩机行业节能技术研讨会上,对该标准的起草背景,相关要求向与会代表作了介绍,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讨论;2017年11月和12月分别在全国压缩机标委会六届三次会议(玉环会议)和净化分会二届三次会议(深圳会议)上,就采标说明和主要技术内容向与会代表作了介绍,确定了标准的起草原则和标准的基本内容。随后起草小组对标准初稿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对比了初稿和采用的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后,确定了采标过程中取舍之处和增补内容,并按我国标准编写格式和要求,对全文进行编辑修改。2018年4月,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5月,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各委员及行业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发布实施
2019年10月18日,国家标准《压缩空气—能效—评估》(GB/T 38182-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2月1日,国家标准《压缩空气—能效—评估》(GB/T 38182-2019)实施。
国家标准《压缩空气—能效—评估》(GB/T 38182-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该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压缩空气—能效—评估》(ISO 11011:2013)。
主要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宏日嘉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汉粤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广东葆德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成彦、任芳、孙军军、孟文惠、王合广、顾宇、李梓斌、叶才亮、于洋、何明、刘柏藩、刘庆卫、潘志旸、宋云、李泽敏、叶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