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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概述

2022/07/16124 作者:佚名
导读:(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8〕116号)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厦劳社办〔2008〕5号),由林建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劳动保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8〕116号)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厦劳社办〔2008〕5号),由林建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劳动保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103号),结合我局实际,拟制了《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办法的通知》(厦劳社〔2008〕90号),内容包括《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方便公众查阅。2009年按照市政府部署,就2002-2009年局机关发文4097件,按照由近及远,逐渐梳理的方式,对各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修订、补充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努力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处理制度,启用新公文送审签发单,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要求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由业务部门先对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同时确定公开属性,办公室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公文在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由此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分工负责、责任落实的良性工作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十二位同志为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员(厦劳社办〔2008〕7号),加强了对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建立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下发《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厦劳社办〔2008〕11号),具体包括政府信息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普及力度,专门组织系统单位进行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同时,对照《条例》规定,结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103号)的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进行了初步梳理,在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增加了社保基金、劳动力市场分析、工资指导、培训教材目录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就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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