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具体指导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府办〔2013〕196号)和上级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市实施意见,按照《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厦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打好“五大战役”、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同城化以及综改方案实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84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47份、依申请公开文件数59份、不予公开文件数178份。主要的工作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