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包括:依托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建立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接受咨询、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载体。在厦门市物价局办公场所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柜台,受理当面申请。配备专兼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价办[2008]8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政府信息采编分工及发布流程的通知》(厦价办[2008]9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值班员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价办[2008]10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厦价办[2008]11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的通知》(厦价办[2008]12号)。
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操作流程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厦门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数量达100%。
主要类别包括物价部门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信息15条,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1条,价格工作规划、计划9条,涉及2008年厦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信息1条,各类价格管理、监督、服务信息663条。
厦门市物价局对200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剔除了过期失效信息等,全文电子化公开,其中2002年信息23条,2003年信息30条,2004年信息39条,2005年信息38条,2006年信息60条,2007年信息231条,2008年信息287条。
主要公开形式是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可在局办公地点设置的信息查询触摸屏、厦门市档案馆查询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2008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网上提交申请4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共事业价费政策、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教育收费政策。
2. 申请处理情况
厦门市物价局2008年度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为5件,“否决公开” 的为2件,2件均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照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有1件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要求公开其举报案件的调查结果,对被举报的收费行为属合法收费的结果不服,向福建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福建省物价局因其超过复议规定期限,未予受理。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厦门市物价局在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宣传还待深入,考虑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统一认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全局要把认识统一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上来,以群众对价格服务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全局及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方便社会查询。
在门户网站的改版中,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咨询、受理申请等功能;逐步在数字物价、厦门市物价局手机wap网站上开辟功能和信息较为完整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3.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加强价格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减少群众把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