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给予具体工作指导,并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司其职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同时,我局还建立了信息采集与发布更新流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受理依申请公开职责、考评与责任追究机制等,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以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接受咨询、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载体。在我局办公场所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柜台,受理当面申请。配备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加强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渠道,2009年我局又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面和功能进行了完善,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同时广泛利用其他便民渠道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包括数字电视信息广场中的“数字物价”栏目,“物价掌上通”手机wap网站,办公场所触摸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方便社会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加强建设和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转。2009年我局对2002年来的文件进一步细致梳理,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补漏工作,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季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厦门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数量达100%。
主要类别包括物价部门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信息15条,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条,价格工作规划、计划2条,各类价格管理、监督、服务信息206条。
主要公开形式是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可在局办公地点设置的信息查询触摸屏、厦门市档案馆查询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2009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当面申请10件,网上提交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共事业价费政策、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类规范性文件。
2. 申请处理情况
厦门市物价局2009年度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为9件,“同意部分公开”为1件,“其它答复”为2件。“其他答复”的情况:一件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找到该信息;另一件为申请的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照有关文件规定,自2008年以来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收费。2009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厦门市物价局在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服务,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工作方面还可以改进: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研究推进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的有效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2.优化服务,方便社会查询、使用政府信息。把认识统一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上来,以群众对价格服务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抓内容细化,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注意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咨询、受理申请等功能。
3.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力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保障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减少群众把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