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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第七章 附则

2022/07/1663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五十条 对环境污染的监测,以环境监测站按国家监测规范取得的监测数据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进行解释;厦门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

第五十条 对环境污染的监测,以环境监测站按国家监测规范取得的监测数据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进行解释;厦门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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