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要求投标商提供有关参考电厂的相应批准文件(安全分析报告、建造、初次装料和运行许可证)、相应技术文件(一般介绍、技术数据、图纸、设备清单)和尽可能提供有关建造过程及历年运行性能的详细资料,以及正在运行考核的材料或部件的资料。
业主为了减少未经验证的内容,界定供货范围、电厂的安全标准等原因,特别是涉及合同文件未予包括或没有完全包括的物项,往往将参考电厂原则引入合同中,以保护自己。但必须注意该参考电厂自建设以来,安全法规、国家标准变化和老厂经验反馈、厂址数据不同可能引起的种种修改,为此应要求供应商在标书中列出这些参考电厂的偏离项,并予以论证说明,经业主审定后一并写入合同,以免合同执行中出现过多的修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