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取水定额管理始于1984年,由原中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经委联合发布《工业用水定额(试行)》,对14个行业的近30个子类、约500个品种给出了参考用水范围,在中国试行。1986年对试行定额进行了修订,增补了个别产品。试行定额主要用作城市规划和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考核工矿企业用水量的标准。该定额标准对促进工业企业用水和节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原定额已不能作为工业取水定额管理的依据,不能起到促进企业节约用水的作用。因此,制定了《取水定额—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GB/T 18916.34-2018)国家标准。
2014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20140548-T-469)下达,项目周期60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8年5月14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GB/T 18916.34-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8年12月1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GB/T 18916.34-2018)实施。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GB/T 18916.34-2018)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按照《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神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贾振斌、吴秀章、陈茂山、蔡丽娟、朱春雁、白岩、韩来喜、韩红梅、俞珠峰、周俊华、步学朋、李永亮、王强、公磊、王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