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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IEC 61241—O、GB 3836.1—2000和GB 3836.4—2000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需要注意的是,用于本部分时以上标准中“爆炸性气体环境”应用“可燃性粉尘环境”代替。
4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分组与分级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应按照IEC 61241—0的要求进行分组与分级。
5电气设备的等级
电气设备的分级应满足GB 3836.4—2000中第5章及以下要求:设备至少应满足ⅡB等级设备的火花点燃能量要求。
6设备结构
6.1外壳
一般来说,由于已经对电路本身采取了保护措施,所以本质安全设备不需要将外壳作为保护措施。但是,由于导电部件可能削弱本质安全性能,如任何类型的粉尘都可能减小可靠的爬电距离,所以根据IEC 61241—0:2004要求,设备外壳应满足GB 4.208—2008所规定的至少IP6X防护等级要求。其他情况下,设备需达到的外壳防护等级由设备的具体使用条件决定。没有IP6X外壳防护等级的设备部件,如果对其进行有效浇封,且浇封厚度不小于1 mm,则应视为其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进入。对于既没有外壳保护,也没有进行浇封的电路部件,例如,与爆炸性粉尘环境直接接触的非绝缘探头,应在假定其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均不满足6.4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评定或试验。
外壳结构和浇封情况应记录在最终设计文件中(见第13章)。
6.2湮没粉尘中的设备温度
6.2.1总则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粉尘环境用本质安全设备都宜尽可能地采用外壳防护。本款适用于无外壳保护,且正常工作条件下需湮没粉尘的设备,如温度传感器或其他测量元件等。所有的温度测定均须在最不利的故障条件下进行,但不必考虑电流、电压和功率的安全系数。
以下要求适用于粉尘层厚度为5 mm时点燃温度不低于210℃的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对于电位计来说,考核的表面应为电阻元件的表面,而不是设备的外表面。在测试过程中还应考虑电位计整体结构的安装方式、散热性能及冷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