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合山市住房合城乡建设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生育、机关接待、离退休人员、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经费、工程建设费预决算,并监督使用;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内部财务审核;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统计工作;组织指导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二)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政策和法律、规章;组织做好本委财务年度预算;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城建规划与建设专项资金及本委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办公室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城市维护费、配套费使用计划的拟定、上报批准并予以实施;负责本单位财务统计及城建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管理工作;参与单位经济活动决策及重要经济合同拟定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人员、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同时,还负责行政审批的有关审批验收工作。
(三)建管股
负责制订全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进出本市的外来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监理、招投标代理等单位的登记备案;负责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修、市政工程、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质量检验测试、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等单位、企业的动态管理;负责建筑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归口管理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工程施工报建、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对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拨付、调剂申请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建筑行业统计报表工作;联系建筑业联合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