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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本科培养

2022/07/1690 作者:佚名
导读:建筑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突出建筑学专业教育特点,以建筑设计课为主线,相关建筑理论知识为主干课,配以相关学科知识课程,注重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建筑技术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建筑师基本技能训练,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

  • 建筑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突出建筑学专业教育特点,以建筑设计课为主线,相关建筑理论知识为主干课,配以相关学科知识课程,注重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建筑技术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建筑师基本技能训练,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室内设计以及相应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基本要求

(一)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建筑学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一门外国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和专业外文书刊的读、译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城市规划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掌握中外建筑史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律,了解当代主要建筑学派的理论;掌握与建筑设计有关的结构、材料、物理、设备、施工、管理等方面知识,了解其它相关学科的知识。

(二)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能力

1.思维能力:科学、辩证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形象思维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2.审美能力: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对各种艺术作品、建筑作品的赏析能力。

3.设计能力:掌握科学、理性的设计方法,以基本的设计理论为指导,具有较强的建筑设计方案构思能力,初步的施工图设计能力;具有根据不同使用要求和条件快速完成方案设计的能力。

4.表达能力:具有较扎实的建筑表现能力。掌握应用建筑平、立、剖面图、透视图、设计构思概念模型等多种表现方法,能在不同的设计阶段应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建筑表现一般方法;具有专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综合能力:综合建筑基本理论、建筑历史、建筑美学、建筑技术、建筑经济、建筑法规等相关知识在建筑设计过程中的运用能力;在专业知识基础上,具有较强的个性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通过查阅文献信息,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和相关科技动态,初步具有科研能力;具有适应执业工作和一定的设计组织能力。

三、学制

一般为5年,并实行弹性制的在校学习年限3-6年或4-7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课程设置:总学时 2908学时(100%)其中:

公共基础课686学时 占总学时23.59%

专业基础课1004学时 占总学时34.53%

专业课 1122学时 占总学时38.58%

公共选修课 96学时 占总学时3.30%

五、主干课程

美术、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中外建筑史、建筑物理、城市规划原理、住宅区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建筑设备、建筑施工、室内设计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六、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规定总学分应达到262.5学分 其中:

必修课不应少于242.5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应少于9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应少于6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不少于 5 学分

七、学位授予

建筑学学士。

八、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九、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十、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

(1) 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连同入学教育集中在第1-3周进行,计1学分。

(2) 义务工作。在前4学期内利用学生课外时间随机安排20学时,计1学分(校外参加志愿者活动可计算在内)。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1-4 学期内完成,计3学分。

(4) 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由各专业自行确定1-2学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培养其综合能力。

(5) 课外科技活动。对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根据参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给予1-5学分奖励

  •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把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结合起来,以城市规划系列设计课为主线,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规划设计师基本技能训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体现地方性特色。主要培养从事能进行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综合能力以及对建筑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城市建设管理具有一定相应研究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基本要求:

1.掌握扎实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拓展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具有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表达与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城市规划的政策法规,具有综合分析,协调解决城市问题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

3.打下坚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础,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调查研究工作的能力。

4.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独立进行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

5.掌握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参加区域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景观规划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等相关专业规划工作的能力。

三、学制:

一般为5年,并实行弹性制的在校学习年限。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课程设置:总学时 2900 学时 其中:

公共基础课 686 学时 占总学时 23.66 %

专业基础课 772 学时 占总学时 26.62 %

专业课 1346 学时 占总学时 46.41 %

公共选修课 96 学时 占总学时 3.31 %

五、主干课程:

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建设史、城市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系列专业课(城市设计B、居住区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务、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等)。

六、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达到 268.5 学分 其中:

必修课 248.0 学分 备注:含实践教学环节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9 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少于 6 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不少于 5 学分

七、学位授予

工学学士。

八、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九、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十、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

(1) 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连同入学教育集中在第1-3周进行,计1学分。

(2) 义务工作。在前4学期内利用学生课外时间随机安排20学时,计1学分(校外参加志愿者活动可计算在内)。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1-4 学期内完成,计3学分。

(4) 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由各专业自行确定1-2学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培养其综合能力。

(5) 课外科技活动。对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根据参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给予1-5学分奖励。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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