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
“十一五 ”期间,全面推进 “数字吉林 ”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完成1∶10000地形图的全省覆盖和数据库建设,完成全省平面、高程控制网建立与复测,C、D级平面控制网观测和复测,进一步加强航空航天影像的获取和更新。启动基础测绘第二周期工作,加速推进全省城市和重点乡镇驻地、重点村的1∶2000及以上国家基本比例尺的地形图数据采集工作。
定期更新基础地理信息。1∶10000地形图一般地区8年更新1次,经济发达区域4年更新1次,对重点急用地区进行专项更新。
结合全省实际有步骤地推进现有成果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转换。
强化市(州)、县(市)基础测绘工作,对市(州)、县(市)在重点工程建设、开发区建设、城市总体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测绘服务保障,并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市(州)、县(市)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建成基础地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