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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管理、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2022/07/16111 作者:佚名
导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重点用油用电单位管理 要加强年耗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重点用油用电单位管理

要加强年耗油1000吨以上、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油用电单位的管理。重点用油用电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测试装置,监控用能情况,严格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组织开展对主要耗油耗电设备和工艺系统的检测,2009年年底前要完成所有重点用电单位电平衡测试,并实施用电实时在线监测,对高耗能单位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石油、发电企业和输配企业要努力降低石油、电力自用率,减少石油、电力损耗。(各级政府、省质监局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电力雷求侧管理

切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各地区和电网企业要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用电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和设备检修,具备条件的要采用蓄冷、蓄热方式.积极参与用电高峰时段避峰。加强无功管理,变压器总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5以上,其他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以上.鼓励利用余压余热发电。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要严格按照以煤以水定电、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制定与发电出力相匹配的用电调控指标。(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促进节油节电的价格政策

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产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患政策。地方政府可在国家规定的墓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合理调整峰谷价差、时段和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尖峰电价。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积极稳妥推进石油价格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节油节电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

在国家各类科技专项计划中,把节油节电重大技术研发作为重.点,大力开发节约和替代石油技术以及高效节电技术。加强节油节电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积极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油节电技术应用研究.开发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节油节电管理,组织开展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油高耗电产品、空调温度设定、城市景观照明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浪费行为,加大能效标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虚假标识,规范标识行为.要加大对终端用能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对产品能效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对能效严重超标产品要责令企业收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质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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