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法是利用VOCs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使用液体吸收剂与废气直接接触而将VOCs转移到吸收剂中。通常对VOCs的吸收为物理吸收,使用的吸收剂主要为柴油、煤油水等。任何可溶解于吸附剂的有机物均可以从气相转移到液相中,然后对吸收液进行处理。吸收效果主要取决于吸收剂的性能和吸收设备的结构特征。吸收剂选取的原则是:对VOCs溶解度大、选择性强、蒸气压低、无毒、化学稳定性好等,吸收装置有喷淋塔、填充塔、各类洗涤器、气泡塔、筛板塔等。根据吸收效率,设备本身阻力以及操作难易程度来选择塔器种类,有时可选择多级联合吸收。此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吸收剂后处理投资大,对有机成分选择性大,易出现二次污染。
吸收法适于处理大气量(3000~150000m3/h)、中等浓度(500~5000mg/m3)有机废气。它是利用其能与大部分油类物质互溶的特点,常用高沸点,低蒸汽压的油类等有机溶剂作为吸收剂分离含高浓度有机物。这在天然气中VOCs的净化、焦油副产物回收等领城都有较广泛的应用,并在处理的同时,又可将其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