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中4.2、4.3、4.4、4.5、4.6、第5章和第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维正电子设备厂、北京时代光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泽京、苏鹏、滕旭、刘为民、朱肃生、吴军。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