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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

2022/07/16222 作者:佚名
导读: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社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在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登记备案。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社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在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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