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咸宁经济和城市快速发展,全市电梯数量与日俱增,乘电梯已成为百姓日常之事,电梯质量安全,备受关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其他城市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咸宁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电梯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截至2018年,全市在用电梯已达7900余台。随着电梯使用范围的快速扩大、乘坐人员越来越广泛、安全责任主体越来越多元,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和监督监察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突出,围绕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纠纷、举报投诉、群体事件都呈快速增长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为保障电梯平稳安全运行起到积极作用。但现实中仍存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不明确、住宅小区电梯修理、更新、改造费用不到位、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较低、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
为了加强和完善我市电梯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妥善处置和化解矛盾纠纷,出台一个全面系统、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办法》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三、《办法》起草过程
1、成立起草小组。按照2018年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法制办的指导意见,遵循民主科学的原则,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镇卫军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律师等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负责《办法》的起草工作。
2、开展调研工作。一是起草人员深入20家小区、商场、医院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电梯安装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湖北特检院咸宁分院、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部门、人员征集意见,明确出台《办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参考、借鉴和吸收先进城市的实践经验。收集了湖北省、武汉市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收集了电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理论性文章,并对相关素材进行了对比分析。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了总体框架。
3、反复修改完善。在实地调研和征集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小组进行了初稿的起草,于2018年9月形成了《办法(第一稿)》;在征求我局各科室、各县(市、区)质监局、资深律师等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组讨论、逐条研究,数易其稿、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4、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共24家单位的意见,征求了5名人大代表和5名政协委员的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在反馈意见单位中,有21家单位无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了9家单位和个人建议,未采纳建议4家。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56条。主要从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使用、检验和部门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明晰了“责任清单”。细化了电梯制造单位负责电梯制造、安装质量,设计缺陷、制造缺陷的召回制度和技术服务等;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维保监督、应急救援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对在用电梯的维保质量监督检查,全面提高维保质量。在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各级电梯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市县两级政府将电梯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在用电梯风险评估和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标准体系,将电梯公共广告费用和政府减免的电梯检验费用优先用于电梯运行维护修理改造,单独设账、专款专用,落实电梯经费公示制度,强化价格监督执法。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推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电子化,实现对全市维保单位作业人员以及在用电梯维保状况的信息化监管。支持电梯行业管理,支持成立电梯行业协会,建立电梯经营销售、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信息公示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办法》章节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指导原则。建立了各级电梯安全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电梯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明确了电梯安全教育从学校抓起,从幼儿园抓起,鼓励职业学校、电梯企业设置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培训、考试机构,校企联合培养电梯维保技术工人,提高维保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第二章规定了电梯生产、经营、安装、改造、修理相关职责。明确了电梯生产单位对电梯质量终身负责,对电梯安装、改造到交付使用环节进行了细化,防止出现“三无电梯”。
第三章规定了电梯使用相关要求。完善了在用电梯风险评估和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标准体系。明确了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安装停电应急平层装置的必要性,确保应急救援。对电梯公共广告费用和政府减免的电梯检验费用的使用进行了规定,应优先用于电梯运行维护修理改造。鼓励开展“按需维保、物联网 在线维保”等新维保模式,推行物联网电梯安全信息管理与在线维保相结合模式。对住宅小区电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对乘客乘用电梯应当注意安全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第四章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管理、培训和人员的管理以及电梯的自检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及零部件更换具体要求,确保电梯维护保养环节安全。
第五章规定了电梯检验检测的相关要求。缩短了电梯检验的申报时间,明确了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确保电梯检验检测环节安全。
第六章规定了电梯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对在一个检验周期内接到故障实名投诉达到3次以上的电梯,实施重点监管。对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逾期未整改的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以及检验机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