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和废止《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二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两个决定的决定
(2020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二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两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