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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申报范围

2022/07/16114 作者:佚名
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资格申请 凡未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均可提出资格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资格升级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取得乙级资格的机构,以及2012年以前(含2012年)取得预备级资格的机构,可提出资格升级申请。预备级机构不能越级申请甲级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资格申请

凡未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均可提出资格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资格升级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取得乙级资格的机构,以及2012年以前(含2012年)取得预备级资格的机构,可提出资格升级申请。预备级机构不能越级申请甲级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资格延续

考虑到资格认定工作的需要,2014年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机构,原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到我委发布2014年资格认定结果公告之日。延续乙级和预备级资格的机构,如果此次提出资格升级申请,则无须再单独提交资格延续申报材料。未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机构,原证书到期失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2014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资格重新确认

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后,机构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重大变化的,应按规定提出资格重新确认申请。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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