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2008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 "para" label-module="para">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一式四份,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二份,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