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在正确调整土地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内部各业(农、林、牧、工、渔)综合发展的需要,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率,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土地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制定并执行土地法律、法规;
②查清各类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给以综合的科学评价(见土地调查、土地评价);
③进行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稳定土地使用的范围和秩序,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调动土地经营者合理利用土地、投资改造土地的积极性;
④建立和健全土地统计制度,以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为基层统计单位,按土地利用类别进行统计,逐级汇总,每年上报一次;
⑤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认真贯彻保护耕地的国策,并依法办理建设征用划拨土地的审批、登记手续(见土地法规);
⑥制订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
⑦检查、监督土地利用情况,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调解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