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承载力评价的核心是判断区域发展造成的土壤环境承载压力是否在环境系统提供的支持能力范围内。沿着这一思路,已经重新剖析了环境承载力的概念与内涵,确定了新的量化思路。在此基础上,遵循上述原则建立起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分别从资源供给、环境纳污、生态服务和社会支持四个方面表达环境承载力及其相应的土壤环境承载压力。特点是环境承载力指标与土壤环境承载压力指标一一对应,评价时环境承载力指标值可视为土壤环境承载压力指标的阈值,能够方便地评价区域发展是否超载以及超载/富载的具体程度。
在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中,资源供给能力侧重分析容易形成区域发展瓶颈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其中水资源的供给能力选用水资源可利用量表达,对应的压力指标可用水资源利用总量表达;土地资源的供给能力侧重土地作为活动场所、建筑物基地的空间承载能力,采用适宜建设土地资源量表达,对应的压力指标为建设用地总量。对于环境纳污能力,选用计算方法相对成熟的SO2、NO2与PM10以及COD与氨氮的环境容量分别表征大气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容量,对应压力指标则用各种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表达。对于生态服务能力,比较研究表明,综合叶面积指数比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和生态绿当量等更能准确地表达森林、草地、耕地、湿地等生物群落的生态调节、支持和文化娱乐功能,故采用综合叶面积指数表征,并辅以森林面积(或森林覆盖率),对应压力指标为综合叶面积指数需求量与森林面积需求量。对于社会支持能力,支持的能力和意愿分别采用人均GDP与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表达,对应压力指标为人均GDP需求量与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需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