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纳水体的水质状况。按照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和建设项目外排污水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的特性,确定相应水期及环境水文条件下的水质状况及水质预测银子的背景浓度。一般采用环评实测水质成果数据或者利用收集到的现有水质监测资料数据。
(2) 拟预测的排污状况。一般分废水正常排放(或连续排放)和不正常排放(或瞬时排放、有限时段排放)两种情况进行预测。两种排放情况均需确定污染物排放源强以及排放位置和排放方式。
(3) 预测的设计水文条件。在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不同的多个阶段。对于内陆水体,白净能力最小的时段一股为枯水期,个别水域由于面源污染严重也可能在丰水期;对于北方河流,冰封期的自净能力很小,情况特殊。在进行预测时需要确定拟预测时段的设计水文条件,如河流十年一遇连续7天枯水流量,河流多年、平均枯水期月平均流量等。
(4) 水质模型参数和边界条件或初始条件)。在利用水质模型进行水质预测时,需要根据建模、验模的工作程序确定水质模型参数的数值。确定水质模型参数的方法有实验测定法、经验公式估算法、模型实测法、现场实测法等。对于稳态模型,需要确定预测计算的水动力、水质边界条件;对于动态模,型或模拟瞬时排放、有限时段排放等,还需要确定初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