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单位经营支出是指地质勘探单位计划外为外单位进行地质勘探工作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内容包括:(1) 承包工程支出,指为完成承担的计划外基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为外单位进行测绘、化验、电算、研究等工作所发生的支出;(2)劳务供应支出,指为外单位提供修理、运输、供水、供电等劳务所发生的支出;(3) 矿产品支出,指采掘矿产品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销售矿产品所发生的加工、包装、运输、税金等支出。
地质勘探单位经营支出分为地质工作支出和探矿施工支出。前者在“地质工作收入”帐户核算,后者在“地质探矿生产”帐户核算。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