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加强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要求,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组织中国自然经济研究院编写了《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7月15日前将意见返回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联系人:董大啸 王华兵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邮 编:10081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