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医疗废物等。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污泥(Sewage sludge),是指在给水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是指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等),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问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对于城市固体废物,应秉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