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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考核标准依法行政

2022/07/16189 作者:佚名
导读: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行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职能。 2、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处理适当,没有滥用职权、执法不当、执法扰民等问题,没有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3、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拆迁管理岗位设置明确,职责清晰。 4、制定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工作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的依据、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有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行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职能。

2、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处理适当,没有滥用职权、执法不当、执法扰民等问题,没有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3、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拆迁管理岗位设置明确,职责清晰。

4、制定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工作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的依据、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有关事项。《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填写规范、准确。

5、依照规定程序组织拆迁裁决听证。

6、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对确需强制拆迁的,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置补偿到位。

7、对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及人员的市场准入管理到位,并依照职责对拆迁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8、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

9、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制止房屋拆迁单位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等野蛮拆迁行为。

10、及时、准确填报城市房屋拆迁各项统计数据,掌握拆迁信息,形成规范的拆迁指标分析和数据处理方式,实现拆迁动态管理。

11、加强拆迁档案管理,形成健全的拆迁项目管理、拆迁行政裁决、拆迁行政处罚、拆迁单位管理等拆迁档案。

12、建立拆迁初信初访责任制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拆迁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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