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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释义

2022/07/16246 作者:佚名
导读: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 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 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

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

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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