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9]5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规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在充分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