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国家标准计划《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20151956-T-333)下达,项目周期36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9年2月1日,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实施,全部代替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06)。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与《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城镇燃气分类原则;
修改了城镇燃气的类别及特性指标;
增加了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二甲醚气、沼气;
修改了城镇燃气的试验气;
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试验气测试压力;
增加了试验用气的配制方法;
刪除了该标准与BS EN437:1994和EN 30-1-1:1999的对比。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石油工业天然气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能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上海梦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瑞必科净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高文学、王启、周理、刘建辉、郭军、刘丽珍、高慧娜、苗永健、刘云、郑军妹、毕大岩、徐国平、余少言、张华平、邵柏桂、张坤东、邵于佶、王海云、高强、金建民、白学萍、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