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劳动定员是基本建设企 (事) 业单位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所必须配备的各类人员数量。它是基本建设领域科学用人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在我国,一般是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企 (事) 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其定员范围包括基本建设中的固定工与临时工、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基本工人与辅助工人。凡正常基本建设生产 (工作) 所需要的劳动者均属定员范围。基本建设劳动定员是组织基本建设劳动、编制基本建设劳动计划的依据。
先进合理的基本建设劳动定员,能促使企 (事) 业单位在保证基本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节约使用劳动力,改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基本建设劳动定员水平应先进合理,标准要相对稳定,各类人员的比例要严格控制。施工企业的生产人员主要采用按设备、按劳动定额和按岗位定员的方法定员,勘察设计及其他非生产人员主要采用按比例和按业务分工的方法定员。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