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行署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行署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行署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行署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行署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行署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行署水务局牵头,会同行署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3、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职责,行署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上的指导。
1、大兴安岭地区防汛抗旱办公室
地区防汛抗旱办公室为大兴安岭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办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全区水旱灾情的发布;组织指导全区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突发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2、大兴安岭地区水政监察支队
地区水政监察支队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指导下级水政监察队伍工作;对直接从江河湖泊及地下取水单位及个人进行水量、水质测算;核定全区各行业用水定额。
3、大兴安岭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办全区水利工程监督手续;核查监理、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核查工程项目的划分结果;核备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核查工程的阶段验收;核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等级结论;核定竣工工程的质量等级;负责全区水利优质工程评选;推荐国家和省级优质工程项目;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4、大兴安岭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站为科级事业单位,对外挂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大兴安岭分站牌子。主要职责:对全区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的重点水土流失区进行专项监测;开展全区水土保持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参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参加水土流失案件调查;负责水土保持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5、大兴安岭地区水利勘测设计室
地区水利勘测设计室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区中小型水利灌溉工程、排涝工程、堤防建设工程和小型水电站、水库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项目设计、水资源评价工作。
6、大兴安岭岭南涝区管理站
岭南涝区管理站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岭南农业开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洪除涝工程建设;负责已建水利工程管理、使用和维护;办理砂石管理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防治费收缴。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