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大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出通知,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国土房屋局下属事业单位大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增挂大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牌子。
据媒体报道,此前,大连市国土房屋局设置有“大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向具备一定条件的设计单位颁发房屋安全鉴定资质证书,由其实施具体的房屋安全鉴定。而近年来,大连市存在相当一部分超期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这些房屋急需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大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在这一背景下成立。
大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具体管辖区域依据《大连市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办法》予以明确。目前,大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正在编制相应实施细则及办事流程,待市政府修订的《大连市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尽快开展工作。该法规已列入大连市政府2012年制定规章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