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安居工程,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9808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1000户。在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或公寓开发项目中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民政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实施“五个一”工程,改造旧城区17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0300个,新建市民健身场所5。5万平方米,改造集贸市场3。75万平方米,改造提升路街环境29公里。(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实施住房维修计划“一二三”工程,维修市内四区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电梯450部;维修改造业已形成的弃管楼院16万平方米;维修2000年以前建成入住、维修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且未列入政府其它改造计划的老旧住宅1000栋。(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内四区政府)
4.新增供热面积240万平方米。解决3000户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暖房子”工程,实施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内四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