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百岁老人、高龄低保老人等困难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左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新增养老机构20家,新增床位3500张,社会养老床位数量达到每千名老人33张。全市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6000个以上就业岗位。90—9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1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完成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市财政补贴标准每户提高到5万元。为全市85万户农村居民投保住房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在农村地区修建18000个垃圾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新开办公办幼儿园15所,增加学位3000个。完成40所学校供暖改造工程和30所学校食堂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在全市建立20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为170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的危旧房屋进行修缮。(责任单位:市残联)
14.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30项,解决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城市居民室内旧供水管网2万户。(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5。 为偏远地区6359户居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提供信号保障系统,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