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领导下有形建筑市场日趋完善,硬件建设不断配套,到具有6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可容纳64人的交易大厅、机房、2个评标室、一块电子显示大屏幕(7.14㎡),微机6台,网络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传真机、34”彩电1台、音响系统一套、电话3部,在内部已形成了局域网,与省交易中心实现了联网,和市上有关部门实现了互联。
自1999年元月正式挂牌以来,进入市场交易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设计、监理、装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等。共计招标441项,总建筑面积199.62万平方米,总造价17.55亿元。
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中心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职能和职责。
1.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交易规则;
2.监督发包、承包交易行为;
3.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4.对违反规则的发包承包方提出处罚意见,报同级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监察部门进行处罚;
5.调解交易者之间的纠纷;
6.其它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权利。
1.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定期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
3.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4.为发包承包双方进行业务培训;
5.完善保存招投标的有关资料;填报统计报表;
6.其它因当事人委托而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