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相关单位: 建设部、劳动部联合发出《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通知规定所有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原《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按规定需换发《职业资格证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两年。过渡期间《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升级或转岗时,按规定进行培训与鉴定,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一、开考专业 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 二、报考条件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课程设置 预算员:《建筑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施工技术》 施工员:《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 质检员:《质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术》 材料员:《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 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