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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87 作者:佚名
导读: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谁制定,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全区各个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全区54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依照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0条(不含通过报纸、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谁制定,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全区各个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全区54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依照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0条(不含通过报纸、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 484230人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317件,申请公开事项主要集中在区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等方面。向市政府网络办公室报送信息采用154条。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全年向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73份。2017年受理市长专线、便民服务热线(88908890)接转件30098件,受理区长信箱留言1031条;举办区长接待日10次,受理回应202件 。

三、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渠道及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先后召开4次民营政策专题研究会、民营企业家征求意见座谈会,反复论证,及时采纳反馈意见。编制完成35个专项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突出规划的民主性,委托国家级高端智库,对重大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17个研究成果。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深入园区、企业、社区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40余次,35个专项规划经过4轮深化提升,完成专项规划编制。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的相关机制。印发关于将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完善政策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邀请相关代表列席本区政务常务会,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区编办转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西政办〔2016〕7号)。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由区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区编办主管、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明确由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审批局组成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的相关工作。对调整的职权事项,及时在区政务网站上进行调整和公布。

(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政务公开的培训工作。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等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的培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保密知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内容。11月23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政务公开专项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副处长周勇、干部李胜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讲授。

四、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公开情况

(一)推行财务公开。一是2016年区级政府决算公开工作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区本级政府决算在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于2017年8月18日在河西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二是2016年区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按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区62家一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其余59家一级预算单位在财政批复决算20个工作日内,于2017年9月7日前均在河西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本部门决算。各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同时,还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等相关实物量。

(二)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我区严格依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环境监管和处罚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权益,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天津市河西区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环境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公开政务和环境信息64条,内容涵括各季度环境监察随机抽查情况、水体达标方案2017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针对“小散乱污”、施工工地、4S店、加油站等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环境违法企业信息等。其中公开日常工作信息31条,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9条,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信息14条。

(三)推进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信息、临时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根据津民发[2017]14号《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17年4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86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860元至1290元;标准调整为每户每月258元。截至2017年10月,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5919户、8822人,支出金额8113.81万元;享受低收入家庭救助的有660户、1349人,支出金额226.3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79户、79人,支出救助金127.8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人,支出生活救助金11698.37元。发放春节一次性救助款888.56万元、春节饺子费111.07万元、电价补贴62.52万元、供热补贴308.86万元。救助困境儿童23056名,支出救助款461.12万元。1至10月份,累计支出生活保障资金1.03亿元。医疗救助:截至2017年10月,对低保家庭进行医疗救助共计282人,支出救助金129.97万元;边缘户医疗救助103人,支出69.03万元。天津市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17户,支出救助金36.6万元。截至2017年10月,发放临时救助共计5930人次,支出救助金666.84万元。公开渠道:以河西区13个街道居务公开栏作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公开救助对象信息。

(四)推进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以天津市河西区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医疗服务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共发布信息60条,内容涵盖卫计委召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持续推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会议、急救护理知识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开展四项肿瘤免费筛查等信息。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公开医院情况、医德医风投诉电话及投诉邮箱等。

(五)推进校务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一是各学校招生前张贴简章,并面向社会开展开放展示活动,方便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学校情况。二是依托社区教育中心召开各街文教科长协调会,通报招生工作,争取社会、社区的支持与配合。三是借助信息公开相关载体,应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通报招生政策、入学指南等,民办校开通网上预约登记系统。四是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确保电话畅通,及时解决家长问题。五是加强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为确保我区今年招生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下发《2017年严肃幼儿园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教育局设立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置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特殊问题。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河西区分别在区档案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区图书馆3处场所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开通了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制度要求,每日登陆河西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电子邮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接到申请后,及时登记,按照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答复文书>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类处理,按照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审查程序和相关责任,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答复程序,做好答复工作。

2017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317件。属于公开范围的,我们及时提供,或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拥有该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提供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正申请内容。总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全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了答复。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产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费用。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数量1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12件由行政诉讼当事人撤拆。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国家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这主要表现在: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更新数量偏少,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针对以上问题,河西区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期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河西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资金,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标准和时限完成。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事项信息。

二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等五项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政策”第一解读人。

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区内各单位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增强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配合区法制办依法行政培训,增强兼职人员业务能力,能够更好的依法依规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

四是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对申请人采用书面以及网上等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受理,不设置障碍提高申请门槛,不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内容进行全面认真地调查研究,作出准确判断,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正确答复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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