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层地热能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开发利用对于我国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履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责任和承诺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土资源部与天津市以部省合作的形式,在天津市开展了浅层地热能调查、规划、示范工程、监测和政策制度试点示范工作,《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研究》属于国土资源部试点示范研究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国土资源系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地质响应与对策"研究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浅层地热能资源又是一种特殊的可再生清洁能源资源,它埋藏于地下,既非固体、也非液体、气体,既不同于煤炭、铁铜,又不同于石油、天然气等其他矿产资源和能源,是一种特殊的地质环境温度条件资源。《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研究》,是在国内国外没有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理论方法和实践案例可资借鉴的背景下完成的,项目组提出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理论方法和天津的规划实践案例,以及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政策措施等,在我国是一项开创性探索性成果,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研究》在调查研究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潜力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战略,分析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供需形势,预测资源保障程度,确定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大战略,制定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总体目标任务和各规划阶段的目标任务,并进行浅层地热能资源技术适宜性区划和开发利用分区。在开发利用分区的基础上,确定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布局、模式、服务领域与产业发展方向。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趋势,确定开发利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并确定示范工程与开发利用动态监测工程。根据规划指标和分区结果,进行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科学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替代方案,测算规划实施的投资效益,建立和完善资金筹措措施,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协调机制。起草了《城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要求》,提出建立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制度、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奖励制度、减碳指标市场交易制度。 《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研究》提出的理论方法、天津的规划案例、开发利用促进政策措施以及起草的城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要求,对规范全国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2011年,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与规划工作的其他30个省会城市采用了《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研究》提出的理论方法,参照借鉴了天津的规划案例,依据其起草的城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要求,开展了各自城市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效果良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