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一、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紧抓不放
(一)大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三必管”原则,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太原市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全部落实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修订完善约谈制度,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大力深化改革发展。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和评价细则,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完成市试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发〔2017〕26号),对2019年计划推进的12项重点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落实单位、落实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在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各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历年安全生产情况优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历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作为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实行考试考核式执法检查,促进从业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依法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在安全许可、审批项目、规划布局、从业资格等方面严格安全条件。
(四)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对全市危化企业进行装卸车系统治理,实现密闭装卸、流量控制、自动化管理。推进化工企业车辆排队装卸中停放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技术改造工作,推广应用智能巡检系统。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
道路交通。推进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对桥梁防撞护栏进行排查加固。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70%。加大对桥梁、隧道、涵洞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货车靠右行”“大车贴壁进洞”“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建设。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五条规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日常安全监管。
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模板支撑、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施工部位安全专项整治,把防塌坍、防坠落作为重点,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弃渣弃土堆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地安全“三件防护”落实到位,即现场施工必须安装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强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严格施工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管控,严厉查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问题。
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纳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养老机构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建设。
油气管道。落实人员密集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区域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落实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冶金工贸。深化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吊运钢水铁水与液态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等隐患问题。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特种设备、教育、农业农机、电力、民爆、水务、餐饮、文旅、邮政、卫生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
(五)大力抓好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通知要求,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800米、单班下井人数多等6类高风险煤矿进行安全“体检”,提出关闭、停产、限产或限人的处置意见。加大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六)大力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源头管控,高危项目审批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各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高危行业企业全部构建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平台,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继续全面推进全市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和平台试点运行工作,在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推广,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属重点行业企业都上线运行工作。
二、始终把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作为机构改革后的重要任务紧抓不放
(一)组织好自然灾害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市内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
(二)组织好重点工程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落实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救援中心等九项重点工程建设三年规划。稳步推进《太原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级减灾中心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科普等五大工程建设。
(三)组织好监测监控预警预报。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率。
(四)组织好救害救灾体系建设。健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属地主体责任。根据灾情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始终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机构改革后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突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适应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强化应急预案全覆盖管理。按照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的职责分工,尽快制定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尽早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编制成册。
(二)突出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安全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职责,做好顶层设计,优化组织结构,统筹应急资源,整合应急力量,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尽快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响应能力。
(三)突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消防、武警太原支队、太原警备区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危化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性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建设。按照省统一要求,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足额配置。做好消防员队伍招录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和其他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四)突出实战化应急演练。针对煤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水库、尾矿库等事故灾难和干旱、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年内至少组织一次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观摩活动。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前置救援力量,现场布点、严盯死守。
(五)突出信息化建设。制定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2019年完成转隶单位网络互联和信息系统互通,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上下贯通,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和部门会商研判制度,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六)突出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实用性强的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救援和通信指挥车辆以及侦测搜寻机器人、救援防护等装备器材。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建立完善信息库。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生产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
四、始终把“三基”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
(一)紧抓基本技能。落实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监管执法人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和企业岗前培训,突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和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在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和学生军训中开展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
(二)紧抓职责厘清工作。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厘清日常安全监管职责和应急工作职责,找到责任点,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日常安全监管标准化,发生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化。
(三)紧抓基层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人员,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重点行业、公共场所安全员。加强基层消防站、消防队、训练基地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弥补历史欠账,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公共安全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管理工程和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四)紧抓基础工作。督促企业依据行业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在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基础好的民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各县(市、区)建成一批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主题公园、体验馆、教育基地。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强化警示教育,浓厚安全氛围。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