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的处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信息网络等工作;负责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核和上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目标化管理考核。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劳动用工、劳动工资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设定,技术职称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党建、工会、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普法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出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财审计股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全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制定、建设系统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费计划项目的编制和申报工作;负责审定监督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各项服务性收费的收、管、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行业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财务检查和审计;负责文秘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与村镇股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价格及住宅品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措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拟定房屋权属、拆迁改造、物业管理及房地产开发、交易、评估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住房制度改革意见和指导实施;研究住房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进行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拆迁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村镇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督促指导苏木镇加强村容镇貌整治;负责组织农村牧区泥瓦匠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学习了解掌握村镇建设新成果,适时向全旗农村牧区推广;加强建筑节能保温方面的宣传,进一步使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符合当代“低碳”理念,适应北方气候特点,提高人居幸福指数;负责村镇建设统计、信息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建股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制定全旗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政施工、供水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和燃气站(库)的定点、审查;负责大沁他拉镇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其他景观建设等)的计划规划编制、工程设计、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及决算;参与城市大中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本旗实际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城区公共设施的设置与管理;负责指导沿街路建筑工地临时占道管理;负责指导城区道路桥涵、亮化设施、园林绿化及给排水设施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负责指导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及制止私搭乱建、规范牌匾等城管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指导燃气及消防设施建设等项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路灯广告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破路、破人行道、破绿化带的审批管理,并监督按要求、按程序及时进行恢复;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工股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拟订全旗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施工许可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行业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外进施工、监理、地勘、设计等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开展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股
协助分管领导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文书档案、人事工资档案、科技档案、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保密和服务工作;指导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