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奎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保障园林公用设施完好,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轨道,更好地落实奎屯市委、市政府“城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郊区森林化、小区景园化、工厂花园化”的目标及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工作,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XJJ046-2012),结合奎屯市实际,制定了《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1.1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
1.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
1.1.2 园林植物养护应达到下列标准:
1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移交时成活率达到100%。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内,生长健壮,保存率均应达到98%以上;新植树木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树体保持端正,有扶架措施;
2 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枝;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瞠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
4 每年早春、晚秋对树干各涂白1次。 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m~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5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6 一、二年生花卉,残缺病株不超过30%,局部更换补齐,大于30%的全部更换;
7 宿根花卉,残缺病株不超过20%,局部更换补齐;量大的,具有二次开花能力的,使用修剪引导其开花。开花不成的应及时替换;
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8%以上,草坪修剪高度控制在3cm~8cm范围内,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无杂草,无裸露地,无成片枯黄;
9 单子叶草坪每8年酌情进行复壮或更新,双子叶草坪每5年酌情进行复壮或更新。三年以上草坪必须每年打孔疏草1~2次;
10 水生植物覆盖面积不超过水面的1/3,植物长势好,完整美观;水面无杂质垃圾,残叶死株,水质清洁;
11 垂直绿化覆盖面不得低于85%。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如部分草花攀援植物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
12 病虫害及时控制,不得有天牛类等自治区强制检疫的病虫害在园林绿地内存在。绿地内蛀干害虫的有虫株率不能超过1%。枝干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1%。枝梢害虫发生时,枝梢被害率不能超过5%~10%或叶片上的有虫率不能超过5%~10%。蚧类害虫在树干表面10cm2固定若虫的数量不能超过1头,20cm枝条上发生数量不能超过1头/20cm枝。食叶害虫虫口密度不能超过1头/50cm枝条,叶片受损率每株不得超过4%。叶部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3%~5%;
1.1.3 绿地整洁卫生,无杂草,无杂藤攀援植物,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随产随清。
1.1.4 栏杆、支撑架和护网、园路、桌椅、园灯、绿化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1.1.5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1.6 消防设施完善。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1.2 园林绿化二级养护
1.2.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
1.2.2 园林植物养护应达到下列标准:
1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2内达到正常形态。移交时成活率达100%。各园林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内,生长健壮,保存率均应达到95%以上;新植树木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
2 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受害株数不得超过10%;
4 每年早春、晚秋对树干各涂白1次;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m~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5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6 一、二年生花卉,陆地栽培量少的,残缺病株不超过40%,局部更换,大于40%的全部更换;
7 宿根花卉,残缺病株不超过30%,局部更换补齐;
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草坪修剪高度控制在10cm范围内,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10%,无大面积裸露地,无成片枯黄;
9 单子叶草坪每10年进行复壮更新,双子叶草坪每6年进行复壮更新。三年以上草坪必须每年应打孔疏草;
10 水生植物覆盖面积不超过水面的1/3,植物长势良好,基本完整,较美观;水面无杂质垃圾,残叶死株;
11 垂直绿化覆盖面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
12 病虫害控制及时。绿地内蛀干害虫的有虫株率不能超过3%。枝干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5%。枝梢害虫发生时,枝梢被害率不能超过10%~15%或叶片上的有虫率不能超过10%~15%。蚧类害虫在树干表面10cm2固定若虫的数量不能超过3头,20cm枝条上发生数量不能超过5头/20cm枝条。食叶害虫虫口密度不能超过3头/50cm枝条,叶片受损率每株不得超过10%。叶部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5%~7%;
1.2.3 绿地整洁卫生,基本无杂草,基本无杂藤攀援植物,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2.4 栏杆、支撑架和护网、园路、桌椅、园灯、绿化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1.2.5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2.6 消防设施完善。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1.3 园林绿化三级养护
1.3.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
1.3.2 园林植物养护应达到下列标准:
1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各园林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内,生长正常,保存率均应达到92%;新植树木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
2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2%,绿地内无死树;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不得超过15%;
4 每年应对树干涂白1次;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m~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5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6 一、二年生花卉,陆地栽培量少的,残缺病株不超过50%,局部更换,大于50%的全部更换;
7 宿根花卉,残缺病株不超过40%,局部更换补齐;
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85%以上,草坪(除缀花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0%;
9 水生植物长势良好,较美观;水面基本无杂质垃圾,残叶死株;
10 垂直绿化覆盖面不得低于55%。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垂直绿化宜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
11 病虫害及时控制,不得有天牛类等自治区强制检疫的病虫害在园林绿地内存在。绿地内蛀干害虫的有虫株率不能超过5%。枝干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10%。蚜虫、红蜘蛛、叶蝉等枝梢害虫发生时,枝梢被害率不能超过15%或叶片上的有虫率不能超过20%。蚧类害虫在树干表面10cm2固定若虫的数量不能超过5头,20cm枝条上发生数量不能超过8头/20cm枝条。食叶害虫虫口密度不能超过5头/50cm枝条,叶片受损率每株不得超过15%。叶部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10%;
1.3.3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
1.3.4 栏杆、支撑架和护网、园路、桌椅、园灯、绿化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1.3.5 消防设施完善。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1.4 园林绿化四级养护
1.4.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趋于完善,植物配置趋于合理。
1.4.2 园林植物养护应达到下列标准:
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新植树木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
2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20%;
3 每年宜对树干涂白1次;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1.2m~1.5m;
4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不得有天牛类等自治区强制检疫的病虫害在园林绿地内存在。绿地内蛀干害虫的有虫株率不能超过7%。枝干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15%。蚜虫、红蜘蛛、叶蝉等枝梢害虫发生时,枝梢被害率不能超过20%或叶片上的有虫率不能超过25%。蚧类害虫在树干表面10cm2固定若虫的数量不能超过8头,20cm枝条上发生数量不能超过12头/20cm枝条。食叶害虫虫口密度不能超过7头/50cm枝条,叶片受损率每株不得超过20%。叶部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15%。
1.4.3 绿地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宜定期保洁。
1.4.4 消防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附则1 奎屯市绿地养护管理分级
1.一级养护绿地
公园:青年公园、西公园、南公园、奎铁公园、奎电公园、东湖公园、天北新区中心公园、体育公园
广场:团结广场、雪莲广场、军垦广场、火车站广场、131团部绿化广场
游园:叶林桃游园、迎宾园游园、南游园、芙蓉里游园、东轩游园、曙光里游园、青怡里游园、启明里游园、同兴里游园、玛纳斯街游园、兴业路游园
主道路绿化:迎宾大道、沙湾街、团结南街、乌苏街、博乐街、塔城街、额敏街、托里街、和丰街、喀什路、阿克苏路、库尔勒路、北京路、乌鲁木齐路、人杰路、团结东街、团结西街、北环路
街头绿地:团结南街中心绿带、阿克苏路景观桥四周绿地(穿城河绿化工程)、北京路与迎宾大道街头绿地、玛纳斯街游园、阿克苏西路(托里街—塔城街)绿化带、团结南街与南环路路口街头绿地、阿勒泰街中心绿地、博乐街街头绿地、团结北街带状绿地
其他绿地:北京路中心花坛、北京路苗圃站、奎屯宾馆绿地、园林科研苑绿地、农科所苗圃
花园单位:伊犁州干休所、师高级中学、93975部队、奎屯市机关、奎屯市四小、69235部队、奎屯市三中、北疆铁路公司奎屯工务段、奎屯市自来水公司、奎屯市三小、奎屯市电业局、北疆铁路公司奎屯车务段、北疆铁路公司奎屯公安段、奎屯市第三幼儿园、兵团奎屯医院、奎屯市国税局、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奎屯市第二幼儿园、新疆锦龙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区)、新疆锦龙电力有限公司(生产区)、伊州奎屯国家粮油储备库、奎屯市传输局、农七师教育中心、奎屯市殡仪馆、农业银行、曙光幼儿园、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奎屯公路管理局、社会综合福利院、污水处理厂、新疆泽昌投资公司、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质监站、质量技术监督局、奎屯市国土局、市移动公司、妇幼保健院、交警大队、奎屯市国家安全局、奎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奎屯电信分公司、奎屯市市容环卫处、市文化体育局、供热公司、市园林处、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市交通局、新疆高等级公路奎屯北收费站、奎屯市高级中学、奎屯市委党校、兵团奎屯中医院、伊犁州奎屯医院、奎屯市电大
2.二级养护绿地
次干道绿化:南环路、伊犁路、准噶尔路、凤翔路、阿勒泰街、石河子街、富蕴街
街头绿地:托里街以南片林(穿城河绿化工程)、团结北街与伊犁路路口街头绿地、团结北街与准葛尔路路口街头绿地、团结北街与人杰路路口街头绿地、人杰路带状绿地、团结南街与南环路路口街头绿地、北京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街头绿地、迎宾大道与南环路中心绿带、
迎宾大道带状景观带(南环路—312国道)、迎宾大道带状景观带(伊犁路—冬青路)、托里街以东绿地、托里街以西绿地、托里街以南绿地、217国道与北京西路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