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的研究,配合编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 负责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参与节能建筑的技术研究,配合编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确认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研制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四) 负责本级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征收、使用、返还、奖励等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征管、解缴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五) 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六) 完成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