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能,县林业局内设5个职能股。
秘书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归口管理工、青、妇工作;协调督促重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管理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林政资源管理股:组织森林资源清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并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指导实施;采伐限额管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监督管理木材的运输检查工作;林地管理,核发林权证书,林地征占用管理,林地利用估价;调处山林纠纷;采伐迹地更新的检查和验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林业行政区执法管理和指导;各种木材运输票证的管理;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造林股:制定全县造林绿化、国有林业建设的规划和经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植树造林、抚育改造、封山育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防护林、退耕还林和世行贷款、政府贷款项目造林;组织管理人工用才林、油茶丰产林、工业原料林、毛竹丰产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林木种苗生产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制定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协调、督促部门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负责林业花卉的管理、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名木古树的普查,并实施监督管理保护工作;承办县绿化委的具体工作。
计划财务股:管理县级林业基金、各项财政拨款、周转金、林业专项基金、专项贷款和其他资金;管理林业财务,审查汇编全县林业综合统计年报和其他定期报表;负责林业行业内审工作,做好林业系统内部各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及业务指导,会同林政股、营林股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各项林业专项计划,并监督执行、审查批复;上报林业基本建设的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协助有关单位、项目办申报项目;及时、准确、真实报送各种财务、统计报表。
林业产业股: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