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主要的管理依据,实际管理过程中还涉及具体的监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实践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是安全生产事故,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未能认真执行、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为能使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我单位首先应当宣传、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具体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还应对具体监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进行督促落实。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包括:1、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行政许可);2、定期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3、日常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对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办理情况的督促和检查(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行政许可);4、工程验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阶段程序的监督;5、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
三、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任何单位、个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均有投诉举报权。作为受理投诉的监督机构应做到先接收,后调查,不得推诿,更不得拒绝受理。当发现不属于自已管辖的再转送到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并告知当事人。对投诉到上级下转的投诉、举报,必须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四、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单位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具有通过调查、取证以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