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不代替原有民用住宅建设,其主要任务是:从1995年到2000年,用5年时间在原有住房规模的基础上,新建1.5亿平方米住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解危解困的步伐,逐步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应体系。
从1995年到1997年底,国家在227个城市和煤炭、铁路、石油系统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19个单位安排了国家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25亿元,其中银行信贷资金250亿元,建设规模共计7159万平方米。从1995年至1998年2月,已竣工安居工程住房5021万平方米。几年来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已经解决了246个城市、单位65万户居民和职工的住房问题。国家安居工程的实施,推动了住房新体制的制度建设,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探索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