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安庆电厂二期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起于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止于500千伏双岭变电站。电力线路走廊穿越迎江区、宜秀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怀宁县,上述电力线路施工范围为两边导线地面投影及向外侧延伸5米。本工程自2014年8月13日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5月完工。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设一律无偿拆除。塔基永久占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所在地辖区政府分别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
程建设范围内从事影响工程建设的活动,不得妨碍工程建设。
四、工程建设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城市建设发展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工程建设工作。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工程完工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