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招投标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人事、财务、文秘、安全保卫、后勤、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对各类交易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上报(传)、管理。负责对招投标信息网站、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等管理和维护。负责提供各类评标专家库、施工企业预选库、中介机构预选库等抽取使用等服务;按规定收取各类交易服务费,统一代收代退各类投标保证金等。
(二)项目审查科
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标底)的业务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向招标人反馈、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将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定。
(三)建设项目交易科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受理,接受工程交易政策法规咨询,提供相关交易全过程服务;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工作,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过程中的质疑;督促工程项目发包人、承包人按规定缴纳综合服务费;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资料、工程承包合同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政府采购科(挂“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对竞标主体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核验等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采购工作;负责编制通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组织好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的见证和项目跟踪管理;负责与政府采购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络和协调;负责政府采购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五)产权交易科
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对产权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核验等工作;负责产权交易的业务受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产权交易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负责与产权交易主管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络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