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秘、安全保卫、后勤、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的统计、收集、整理、上报;负责对本单位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二)管理科
负责起草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审核特殊工程的评标办法。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管理。负责对招投标中心项目审查意见的审核备案,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备案。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核批准。监督指导招投标中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负责对施工企业预选库、中介机构预选库的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组织评标专家培训。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评委的日常考核评价管理。
(三)监督科
负责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开标、评标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的检查。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